问题 | 办理离婚证有什么流程 |
释义 | (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 (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时冷静期是多久呢 《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协议离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意味着双方签字后不能马上领取离婚证,有60天的“反悔期”。淳道律师建议能够协商协议离婚的,应尽量在《民法典》施行前(即2021年1月1日)之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施行后,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并达成调解,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出具调解书,也可达到缩短离婚时间的效果。 二、有离婚协议书不算是离婚 有离婚协议书不算是离婚。解除婚姻只有两种方式: 1、协商离婚的,双方应当凭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可以当天办理; 2、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在被告非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大的争议,则适用于简单的程序,通常在大约一个月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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