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长和董事长的关系,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的监事长和董事长都是负责维护公司利益的重要成员。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选举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和董事长是公司重要的组织机构成员,共同负责并维护公司的利益。监事长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而董事长的选举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设一名董事长和可设副董事长,选举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第51条第2款的规定,监事会设一名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如果监事会主席无法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则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来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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