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毁坏财物罪分为未遂和既遂两种情况,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行为人可能是出于报复、嫉妒或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未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既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1、行为人故意毁坏财物有未遂的状态。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若犯罪分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可依据已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2、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毁坏财物通常是出于某种现实原因,如对财物所有人进行打击报复、嫉妒心理等,其犯罪目的在于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3、已遂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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