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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写继承书才有效
释义
    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一、遗嘱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遗嘱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2、如果继承人之中有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的人,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3、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二、公证遗嘱能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
    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公证遗嘱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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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