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
释义 |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又称追诉时效。根据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追诉期。 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追诉期怎么算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二、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为三年怎么算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是这样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其次,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至审判之日结束。即从犯罪成立之日起,在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诉讼期限的,才能追诉。其中,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计算。如果行为人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审判的,或者被害人在时效期间控告,公检法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都不受追诉时效期间的限制。并且,在追诉期限内,行为人又犯罪的,前罪追诉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退保的追诉期限过了会中断追诉吗 追诉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失效,追诉期限从法律规定事由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前罪所体现的人生危害性并没有消除,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例如,行为人于1980年1月1日犯一般情节的抢劫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但行为人在1988年1月1日又犯了一般情节的强奸罪。这时,抢劫罪的时效就中断,即先前的抢劫罪的追诉期限从1988年1月1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再经过15年,才不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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