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省公积金提取细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以及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设区的市(含行政公署,下同)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法律依据: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 按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一定比例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义务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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