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 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等。 二、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 2.终止时间不同。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3.解除方法不同。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能解除。 4.适用范围不同。固定期限的合同主要适用于非专业技术性、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因劳动性质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强的一些工作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较强或者管理职能岗位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至四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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