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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他人经营怎样才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释义
    法律分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利用了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了非法利益,并且达到了数额巨大。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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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