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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骗失业金如何定罪?
释义
    法律分析: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按照这一规定,对骗取行为的处罚主要有两种,一种责令退还,即对那些情节轻微,骗取时间较短,数额较小,行为系首次发生,并能主动交待问题的骗取行为,责令其把骗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数退还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另一种是罚款,即对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骗取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曾经因骗取行为受过处罚仍不改过,组织多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已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等情节。对具有这些情节的行为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除责令其退还外,还应视其情节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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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