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归属规定概述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主旨:《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使用者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应依照相关法律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享有法律保护,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的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拓展延伸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概述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概述是指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法律规定的总结和概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的归属权,即土地的所有者享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规定取得的使用土地的权利,可以是国家、集体或个人。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土地的划拨、出让、转让、租赁等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范围、限制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土地权益,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 结语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政府处理。这些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土地权益,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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