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宣告破产后是否需要还钱 |
释义 | 一、宣告破产后是否需要还钱 1、宣告破产后,仍然需要还钱。企业需要按照下列顺序来还钱:首先需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借钱不还起诉后是否还能拿到钱 1、借钱不还起诉后,一般能拿到钱。如果债权人胜诉的,债务人应当履行判决,此时债权人能拿到钱。 2、如果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以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债权人可能拿到钱。 3、债权人也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胜诉之后以保全的财产进行清偿,此时可以拿到钱。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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