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后是否需要还债? |
释义 | 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完成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清算制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债务消灭。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出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 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吗 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破产个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未经清算擅自终止还款行为,此时则不受法律保护。公司破产欠的钱也是要还的,依据《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n(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综合上述,公司宣布破产所欠的钱是需要还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宣布破产后,应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清算后要还债吗 当然是需要的,但是所有的债款都是由公司的资产进行偿还,所有债权人都无权向股东要求用个人资产偿还。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债权人破产了,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吗 债权人破产了,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等费用后,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 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以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清算组,对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破产财产由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管的全部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及其他财产组成,具体按如下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目前还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应付职工的其他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破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但如果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后一年内查出破产企业有实施无效行为的隐匿财产的,仍可由人民法院追回并补充分配给债权人。 该内容由 徐志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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