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护照需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出国护照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国民出国申请审批表,填写相关内容,将申请表提交给相关办事人员,审批通过,护照申领成功。办理护照注意事项: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