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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给别人担保的子女有连带责任吗
释义
    原则上,父母与子女如果都是成年人,民事责任由各自独立承担。子女自愿替父亲还贷款的,法律也不禁止。继承遗产时,子女承担的责任,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已故父亲借钱儿子有没有清偿债务义务
    儿子没有继承财产的义务赔偿。
    父母和儿子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其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没有法律连带责任关系。
    父母去世的,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清偿父亲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实际价值仅限于其遗产。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
    二、儿女是否必须要偿还父亲的债务
    儿女不一定必须偿还父亲的债务。
    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
    3、如果父亲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
    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三、子女去世,年老的父母是不是要替其还债
    子女去世,年老的父母是否需要承担其债务视情况而定。
    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的,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偿还责任,超出部分不用偿还。
    如果父母没有继承子女的遗产,但是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父母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应当偿还。
    如果既不属于共同债务,又没有继承遗产的,父母没有义务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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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2: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