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以作离婚证据。但需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出示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必须未经修改或伪造。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3、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