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与仲裁机构的管辖权限如何协调?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和仲裁机构都有着一定的管辖权限,但二者之间仍然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一般来说,仲裁机构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而法院则更适用于复杂或特殊的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仲裁机构和法院都可以受理某个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并保证双方管辖范围的衔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符合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提交仲裁的事项符合本法规定的仲裁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有选择诉讼地的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选择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机构、人民仲裁机构、律师调解组织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在管辖范围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协商原则确定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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