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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证?
释义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证的程序: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乡镇政府审核,勘测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审批后公示无异议即发证。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没有办理宅基地证的,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拓展延伸
    办理宅基地证的要求和流程
    办理宅基地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具备合法的土地权益。其次,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递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申请受理后,国土资源部门会进行核实和审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土地规划的合规性等。如果申请符合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会颁发宅基地证。办理宅基地证的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步骤可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专业律师。请注意,本回答仅为一般性信息,具体操作仍需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执行。
    结语
    办理宅基地证需按照一定要求和流程进行,包括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审批、乡镇政府审核、现场勘测、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政府审批、公示等环节。申请人必须是合法土地使用权人,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国土资源部门递交申请。经核实和审查符合要求后,国土资源部门将颁发宅基地证。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律师。请注意,操作需遵循当地法规和政策。
    法律依据
    《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以前的老宅基地证没有在其上盖房子,现在土地要收回,怎么回事?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收回。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予以收回、注销土地登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宅基地土地证当时没有办理怎么办?
    宅基地没有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农村两个儿子都没有宅基地怎么办?
    本村户口没有宅基地可以向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发证占有、使用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农村房屋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
    我现在的新宅基地房子要办房产证,我以前的老宅基地需要退出吗?
    依照法律规定,已登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依法继承、分家分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而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3)分析生产协议或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5)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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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