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介已履行了中介服务,并促成了合约的签订,如果合同解除的原因并不是由中介造成的,当事人无权要求中介退还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而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之后是否解除,均不影响该报酬的支付。 因中介隐瞒、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返还中介费用,并就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向中介主张赔偿。 一、中介的义务是什么 中介的义务: 1、报告订购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体的义务。中介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2、忠实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承担中介费用的义务。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中介人违反隐名和保密义务损害隐名当事人或者委托人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干预义务。中介人的干预义务与中介人的隐名义务一致,以确保隐名当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的最终目的。 二、面试通过不想做了中介费退吗 面试通过不想做了中介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因为中介方已经按照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为当事人提供了信息来源和订立合同的机会,当事人面试通过入职可以依法订立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功订立的,当事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但当事人自己放弃订立机会的情况下,中介费不能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