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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遗嘱有效怎么写
释义
    一、诉讼遗嘱有效怎么写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二、遗嘱确权后必须诉讼吗
    不是必须诉讼。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首先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
    3、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无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上是对自书遗嘱诉讼是否有效这一问题的相关回答。
    三、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为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订立遗嘱的,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关于民法典若干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大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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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4: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