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过失犯罪的刑罚,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过失爆炸罪的量刑标准在不同法域的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过失爆炸罪的量刑标准在不同法域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受到多种影响因素的影响。首先,不同法域的法律体系和法律传统会对量刑标准产生影响。一些法域可能更加注重惩罚性量刑,而另一些法域可能更注重恢复性或预防性量刑。其次,过失爆炸罪的严重程度、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程度等因素也会影响量刑标准。法院通常会考虑爆炸的规模、影响范围、意图和过失程度等因素来确定量刑。此外,法律的发展和社会对于公共安全和恢复的关注程度也会对量刑标准产生影响。因此,了解不同法域的差异以及这些影响因素,有助于更准确地确定过失爆炸罪的量刑标准。 结语 了解不同法域的差异以及影响因素,有助于准确确定过失爆炸罪的量刑标准。法律体系、法律传统、爆炸严重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量刑。了解这些差异,可以更好地平衡惩罚性和恢复性/预防性量刑,确保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