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代旁系亲属包括下列人员:兄弟姐妹(包括亲生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