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迁出后土地还有承包权吗 |
释义 |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农村户口迁出去后,即对原来土地的使用权丧失。 根据国家的宪法和相关法律,我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村居民集体所有,每个农业户口的居民都占有自己集体中的一部分土地,农村居民的土地包括:生产用地和居住用地,农业户口的居民所拥有的这些土地可以世代相传,国家如果征用农村的土地,除了对征用的土地要进行补偿之外,还要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房屋、树木、农作物等)进行赔偿。 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可能改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 迁户口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提出迁出申请。需要向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的申请,而且要开具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拿户籍证明和有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申请迁入; 4、拿到准迁证; 5、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 6、办理入户。拿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派出所入户。 农村户口迁出之后,农户可以保留在农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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