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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释义
    占用耕地的,应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那么,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种: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情形。
    第二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情形。
    第三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情形。
    第四种: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情形,即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超过5米、县乡道路超过3米的情形都属于超标准建设绿化通道。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也属于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形。
    第五种: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的情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情形。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情形。
    第六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的情形。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形,不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的情形。
    第七种: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不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同时修建永久性建筑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占用耕地如何赔偿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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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9: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