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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释义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的伤情,后经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其诉讼时效应当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开计算。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挪用资金罪从什么时候算追诉时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是从公司知道资金被挪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开始计算的,依据法定最高刑计算时效。
    刑期从什么时候算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重婚罪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重婚罪的诉讼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重婚登记只意味着重婚行为的开始而不是终了,重婚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以及构成要件的符合性都自始至终存在,持续的侵害着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完全符合继续犯的特征,应当属于继续犯。
    羁押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1)一般从被逮捕或者刑事拘留开始计算羁押时间。(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法律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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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