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审委托书怎么写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兹委托 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情况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身份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身份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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