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登记结婚一个月后,想离婚,那彩礼怎么办,是否能要回来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可以返还彩礼,条件包括:未共同生活但已登记结婚、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共同生活过,只能返还一小部分。全款返还应在未共同生活时进行。离婚后,女方可以通过满足以下条件来返还彩礼:(一)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曾共同生活;(二)婚前已给付彩礼,给付人现在生活困难。如果两人结婚后未共同生活,则需全额返还彩礼;如果曾共同生活,则只需返还一小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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