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满,租赁合同是否需要销毁? |
释义 | 租房合同到期时,合同文本是否销毁需根据当事人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可依法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转租行为需经出租人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仍有效,如影响转租合同履行应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则解除转租合同。承租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赔偿转租人损失,除非出租人与转租人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一、租房合同到期合同要销毁吗 1、租房合同到期时合同文本不一定非要销毁。租房合同到期时是否要销毁合同文本,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是当事人之间约定销毁的,可以销毁;若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销毁的,建议保留租房合同,作为日后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二、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有什么关系 1、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2、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对转租行为作了如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然而,问题在于: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与第三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无权处分所引发的效力待定合同还是有权处分的有效合同?学界一般认为,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按照该条规定,承租人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才有权处分该租赁物,否则即是无权处分,如果出租人事后不追认转租合同效力的话的,该转租合同即为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接受转租人对承租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但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租房合同到期时,是否需要销毁合同文本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销毁,可以进行销毁;如果没有约定,建议保留合同作为日后解决租赁纠纷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转租合同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效力待定,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才能有效处分租赁物。转租期间,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会影响转租合同的履行,承租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承担由转租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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