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需支付赡养费的情形 |
释义 | 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状况和父母的行为。未婚或离异的子女、收入不足的已婚子女以及遭受严重犯罪行为的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精神上的照料不能免除。有赡养能力的已婚子女和父母取消继承权的子女无法免除赡养义务。子女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来逃避赡养责任,并且再婚后子女仍需赡养父母。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分析 (一)子女可以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二)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在一些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68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结语 无论是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还是已婚但经济困难的子女,都有可能享受赡养权利。然而,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推脱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取消子女的继承权或再婚,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并承担赡养责任。无论何时,赡养义务都是不能抗拒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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