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院在判处罚金时会在判决书中作出缴纳时间的,罪犯须按判决的指定期限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节罚金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罚金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
 4、倍数罚金制。
 5、倍比罚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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