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河南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规定是: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算,郑州、洛阳市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至30元,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南阳、商丘市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至28元,鹤壁、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至24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