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明确表示,一般情况下,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如果是口头表达,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也应该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