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持卡人损失,持卡人有没有补偿 |
释义 | 一、信用卡诈骗案最新立案追诉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被盗刷后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 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持卡人有没有补偿的相关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中国人民银行鼓励发卡机构用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给我们合理的补偿,所以我们在办理信用卡时,最好到信用卡被盗刷有补偿的发卡机构办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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