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是民事行为造成的,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政治审查,如果是行政或者刑事处罚就会影响政治审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的内容和标准: (一)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有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 2、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未终止; 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和活动,存在严重问题。 (二)不具有前款情形,并符合下列要求的,具有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某些职位公务员的,文化程度不得低于高中或中专毕业;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具有企事业单位,或地、市级以下(含地、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第六十一条的回避规定; 8、用人部门提出,报请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