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品车无押运员怎么处罚 |
释义 |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一、交警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九)、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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