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周期 |
释义 |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可以查看当初签订的拆迁协议的相关规定辨别自己的房屋是不是全产权,然后拿上所有与拆迁有关之前签订的合约,拿到的证明等去房管局办理产权登记。 一、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怎么样的呢? 拆迁款是被拆迁人的,不需要分配,都是自己的。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由于遗产范围限定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因房屋拆迁所得到利益如果没有实际进行确定、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则拆迁权益无法作为遗产继承。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具体指拆迁协议已经签订,但是拆迁补偿款尚未发放、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产证等拆迁利益尚未取得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如果遇到房产登记中心无法办理拆迁安置房登记手续情况的,可以先由各方继承人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式并进行公证,然后等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后,再执行该份遗产分配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家属院一般多少年产权 (一)家属院的产权一般都是为七十年,不过也有的家属院的产权是五十年或者是四十年。家属院的产权年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是多少年,一般都需要看家属院所在土地的性质情况。 (二)假如家属院是建造在居住用地上的话,那么产权年限一般都是为七十年。假如家属院是建造在商业用地上的话,那么产权年限一般都是为四十年。假如家属院是建造在综合用地上的话,那么产权年限一般都是为五十年。 (三)想要购买家属院的朋友,一定要让卖房人先提供房产证,然后查看清楚房产证上所标注的产权年限是多少,并且还需要确定清楚自己欲购的家属院是否真的可以成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不能办理,则不建议购买。 (四)家属院的类型有很多种,有的拥有产权,有的没有产权,而没有产权的家属院则是无法上市进行交易的,也就是说无法成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一般情况下,部队的家属院的产权就是归国家所有,而居住证只有房屋使用权,并没有房屋产权,所以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五)而铁路部门的家属院一般都是属于福利房,只要居住年限达到一定年限的话,房屋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而房屋所有者也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不过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若居住年限没有达到规定年限的话,则无法上市进行交易,也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三、买房不能过户签协议有保障吗 房屋买卖协议已签不过户是可以的,如果是二手房要不过户的话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会因为不及时过户而发生继承、转让等事情,房产证还是掌握在原主手里,房屋的原产权所有者就可以做其他的处理。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房屋买卖协议不是经过签字之后就立马生效的合同,合同合同只有在办理的程序齐全之后,才能够生效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之后如果不过户、不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就不能够取得房屋的产权,或者说是不及时过户,房屋的购买者就得承担一定得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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