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 新刑法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贪污贿赂罪包括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三、贪污贿赂罪具体量刑标准 贪污贿赂罪具体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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