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转贷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一、对于高利转贷罪如何认定 1、认定高利转贷罪,需要准确认定其犯罪对象,即何谓信贷资金。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有关贷款方针、政策,用于发放农村、城市贷款的资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 (2)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 (3)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下系统内的借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款。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安排长期贷款。 2、根据我国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对此用作发放贷款的信贷资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述明贷款的合法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原则上还应提供担保人或质押、不动产抵押等,经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审查、评估后,方能确认是否贷款。 3、凡通过编造假去向、假用途、假担保套取信贷资金者,本身即属违反信贷资金管理法规的金融不法行为;另一方面,根据我国有关金融市场管理法规,任何单位不得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幅度以上发放贷款,否则,亦属违背我国信贷资金发放利率管理秩序的高利转贷行为。 二、高利转贷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高利转贷罪追诉期一般是多久 这与民间借贷不同,高利转贷在我国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刑事案件的影响力相比于民事案件的影响更大。 1、自然人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应地,它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单位犯此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相应地,它的法定最高刑同样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因此,高利转贷追诉期一般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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