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户口迁入条件:本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三)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拆嫌薯配的工作技能; (四)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者闷动; (六)不旅者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除另有规定的,调干人员的配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户籍; (二)不得超过拟引进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