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麻将机作为赌具,可被依法收缴(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收缴”不等于“销毁”。其次,赌具收缴后的处理,应是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依法登记造册,然后变卖、拍卖,所得款上缴国库。最后,从法律条文的表述上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赌具”与“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价值轻微的物品”、“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并列平行。也就是说,违禁品、危险品可被“销毁”处理,但“赌具”不一定“亦同”。法律既没有规定“赌具”可销毁,也没有规定作为“赌具”的麻将机可被当场打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