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对于工资超过标准的职工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这项税费是没有公民都必须缴纳的,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应该承担的责任,个人所的税的缴纳一般有按月缴纳和按每年度进行缴纳,根据相关要求,每个月纳税的时间都是在次月的7天内进行纳税,并且要想税务机关保送纳税申请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在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纳税人应将其多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扣除一次费用,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对单位已扣的税款,可凭完税凭证在应纳税款中抵扣。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