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2、而监察机关,有权依据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监察机关依照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一、安全生产听证会程序有哪些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广义上的听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听证三种形式。 (一)书记员宣布听证会场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主持人宣布案由,核实听证参加人名单,宣布听证开始;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证据,说明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法律依据; (三)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等进行陈述和申辩,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四)听证主持人就案件的有关问题向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询问; (五)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相互辩论; (六)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听证笔录应当当场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