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赔偿与共同赔偿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请求全额赔偿,而每个共同侵权人都有责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某个共同侵权人已经全额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其他侵权人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在于主观意图和责任分担方式。共同危险行为没有意思联络,主观过失是相似的,责任平均分担;而共同侵权行为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责任份额不一致。 法律分析 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2、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 4、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改变。 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该怎样界定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共同危险和共同侵权的区别之处 1、从主观方面看: 共同危险行为人不存在意思联络,并且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主观心态必须是过失,而不能是故意。并且这种过失不是共同的过失,而是相似的过失。而共同侵权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有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事实上,行为人不存在意思联络是共同危险行为区分于共同侵权行为的最主要特点。 2、从客观方面看: 共同危险的实际加害人是不明确的,损害结果只是其中一个或部分人造成的,其他非实际致害人基于推定的过失也被纳入责任范围内。共同侵权的实际致害人是清楚的,每一个人都是侵权行为的实施者。 3、从内部责任分担来看: 共同危险由于无法证明谁是实际加害人,所以法律推定每个行为人的过失程度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是平均承担责任的。而共同侵权却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对结果的影响力来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内部的责任份额是不一致的。 结语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改变。区别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存在意思联络,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从客观方面看,共同侵权行为的实际致害人是清楚的,每个人都是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在内部责任分担上,共同危险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而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份额根据过错程度和行为对结果的影响力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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