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纠纷的种类有: 1、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纠纷; 2、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纠纷; 3、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致使工期延误的纠纷; 4、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项的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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