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应该写明哪些内容 1、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起诉状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2、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5、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6、如果存在拖欠工程款项的情况,或者承包人没有承包工程的资质,都可能会导致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发生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进行解决。若选择进行诉讼,则在诉讼状中需要写明原告被告的信息、事实理由和诉讼的请求以及证据来源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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