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离婚不是一定可以就就近的法院起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监禁、下落不明等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