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合作的保密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因此在律师会见时是否可以就保密协议进行商议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律师应该遵守客户的意愿,向对方表示是否愿意商讨协议的内容。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代理事项、往来函电、文件、资料、证言、意见和建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律师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应当依法保守客户的秘密。 因此,在律师会见时,如果涉及到律师合作的保密协议,律师应当遵循上述法律规定,并尊重客户的意愿,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同时,律师也应当加强对自身职业道德的约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