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基于重大误解、受胁迫、受欺诈、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判定重大误解的方式: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性质认识错误,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误解,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误解,均可认定为重大误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