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不配合户口迁出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落户在城市好事须办好》 户籍制度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 对于不同规模城市的落户问题,《任务》作了明确要求,虽然仍有差别,但是放开落户限制成为明确信号。这对一些在城市居住却没有城市户口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也代表户籍制度将进入一个全新改革的时期。 在此之前,各大城市的“抢人”现象表明城市落户限制已经松动,但“抢人”政策针对的群体有限。而此次发布的《任务》是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没有群体差别的限制,尤其是对农民工群体,这是一件大好事。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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