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套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很多购房者存在一些疑惑。感谢访问《烟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是往年的相关资讯,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在刚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中,没有对首套房的认定做出调整,二套房贷款仍然是首付60%,利率上浮10%。新政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做了调整,户均贷款额度提高2万余元。 目前烟台多数银行实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还清贷款再买房贷款仍可算作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对首套房如何认定呢?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在首套房认定方面,公积金还没有做出政策调整,对于市民购买二套房,依然执行2010年三部门共同发布的文件要求,执行二套房贷首付60%,利率上浮10%的政策。 烟台公积金新政的一大亮点,就是只需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期限缩短了一半,对于一些需要购房的年轻人来说是个利好,但也有不少市民担心,缩短了一半的缴存期限是否会影响贷款额度? 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由于目前烟台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只和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借款申请人最长贷款年限和家庭月实际收入挂钩,与个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无关,所以不会影响到市民可申请到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标准有新调整 为进一步满足刚性购房群体资金需求,新政对贷款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有了新调整,包括对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都进行了调整,此项举措可使户均贷款额度提高2万余元,每年能增加投放3.3亿元购房融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