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债务可以执行婚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因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理解,应当理解为狭义理解。即债权人以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起诉债务人配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不得判决配偶承担一方婚前债务的清偿责任,也不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配偶作为被执行人,不得在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中追加。但是,这也妨碍了法院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以便在婚前偿还个人债务,除非配偶有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一、如何提解决离婚债务问题 离婚债务问题分三种情况: 1、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负连带责任。 3、离婚后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 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方人负连带责任,而不论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其中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 二、如何确定离婚债务是否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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